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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 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专项检查 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05-19      点击总数:607

各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局)、代建局(办)、各级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坚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工作,切实整治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乱象。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相关要求,我市、县区住建局于5101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2019年上半年房屋市政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区共抽查项目15项,检查过程中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不良行为认定书3份,责令项目立即停工整改4项。各县区共检查项目107个,检查过程中下发整改通知书69份,责令项目立即停工2份,质量安全动态扣分17条。此次专项检查市住建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由局长、副局长带队三个专项督查组赴市区主要工地工地现场开展督查。经检查发现,随着创文工作的推进,以及我局制定的《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的贯彻落实,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工地进出道路进行硬化,安装喷淋降尘系统、定时洒水,裸露泥土、建筑垃圾进行全部覆盖,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信息平台联网,保证了施工现场干净整洁、文明施工。但是在创文的高标准及大气污染环保督查的严要求下,部分工地文明施工和施工扬尘治理管控不力。

二、主要存在问题

1、参建各方单位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责任不落实。建设单位未落实首要责任,负总责。监理单位未将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监理范围。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扬尘防治制度,未编制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未将扬尘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进行公示。

2、部分市政工程借工期紧、征地难、作业面多等客观因素为由,未有效实施“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组织简单粗放,施工现场扬尘严重。

2、围挡未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围挡未按定型化、标准化要求安装。坚固、稳定性差,围挡公益广告标语张贴不平整不牢固,存在污染破损情况,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3、施工现场部分进出口未设置大门,主入口“五牌一图”及实名制通道未按规定设置。大门出入口地面未硬底化,未配置洗车槽和冲洗设备及门卫值守人员。泥头车进出未按“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制度进行管理(无牌无照不准进,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不准出。)

4、施工场地内主要道路、材料堆场及加工区、临时生活区地面未硬底化。易造成扬尘的裸土未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

5、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未分类分隔、码放整齐。

6、施工现场未在建筑围挡上、外脚手架上、场内主要道路两边(移动)设置喷雾立体降尘装置。

7、建筑主体结构围蔽安全网不严密整洁,建筑垃圾、浆料及散料无封闭垂直运输措施,凌空抛掷,污染外架破坏外立面美观整洁。

8、场内建筑垃圾无垃圾池,未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并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9、建筑工地生活区卫生及环境管理混乱,卫生条件差。排水系统设置不合理,排水不畅积水严重,极易滋生蚊虫病菌,爆发传染性疾病。个别工地生活区厨房还存在柴火烧饭,烟尘污染严重的情况。

10、施工现场未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及在线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或监控(测)设备未与市平台实时联网在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当做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坚决响应中央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打赢“蓝天保卫战”。

2、各参建单位明确防治责任及制度,全面落实文明施工和工地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严格对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及“6100%”工作要求开展工地扬尘防治,做到工地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不达标不开工、措施不落实不开工。

3、继续提高工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建工地全面覆盖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并实时在线接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充分利用监测结果用于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大力推广绿色文明施工。按照经济、绿色、美观的要求加大力度创建绿色工地,推广预拌砂浆和装配式建筑技术。

4、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执法监管力度,采取铁的手腕,遏制文明施工和施工扬尘管控不利的被动局面。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始终保持对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6、加强与交通、环保、交警、代建、气象等职能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争取今年完成全市工地现场扬尘监控数据实时在线接入全市信息平台。

7、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对此次专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监督部门做好跟踪落实。专项检查后,监督部门应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扬尘问题反弹,巩固防治效果,确保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