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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 管控综合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08-14      点击总数:590


各县区住建局、各级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混凝土生产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关于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扬尘管控工作,按照省住建厅《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7818日开展全市2019年上半年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管控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综合检查共抽查项目21项,下发执法建议书8份、整改通知书21份,责令项目立即停工整改2项,对28个责任单位、53个执业人员执行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记分。抽查14组钢管扣件,混凝土钻芯检测15组。从检查整体情况看,参建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意识有所增强,检查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体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1.个别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2.部分项目参建各方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人员未到岗履责,工程技术、管理资料非本人签名,代签名严重或使用签名章。

3.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或已设立专户但无现金流;部分项目未设置人员实名制考勤系统,或虽设置了实名制考勤系统但未按规定认真运行。

4.部分项目施工企业将劳务作业违法分包给个人;

5.部分项目劳务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工程质量方面

1.部分原材料进场报验手续不全,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落实不到位 。

2.钢筋工程的钢筋加工、连接、安装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未按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和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样板引路工作,混凝土质量通病较为常见,混凝土构件存在养护不到位、胀模、漏振、孔洞、露筋、蜂窝及麻面等现象。

4.砌块墙体拉结筋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外墙分砌,未按规定留槎及设置拉结钢筋。构造柱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砼浇筑质量差。

5.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留置砼标养、同养试块,送检试件与实体混凝土不同源,不能真实反映混凝土实体质量。

6.经混凝土强度实体抽测(钻芯法),部分项目抽测构件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7.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分阶段验收,地基基础分部未经验收合格即进行下一阶段施工。部分项目地基基础检测(桩基或天然地基)未提供报告或未按规定进行地基基础检测。个别项目桩基检测存在不合事项未按规定处理并形成技术处理文件。

8.工程技术资料未按省统表(2016年版)及时、真实、有效编制归档。部分项目天然地基验槽、灌注桩终孔施工记录勘查、设计单位未对持力层岩(土)性及承载力进行签字确认。

(三)安全生产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没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基坑监测;

2.危大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个别项目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未按照规定进行二次技术交底,未按规定组织安全验收或验收无量化数据;

4.特种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无证或人证不符、或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系假证。

5.施工升降机进料平台未单独设置和外架连接,进料平台通道两侧及楼层门防护不严。

6.作业层洞口及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电梯井口防护未按定型化、标准化要求进行防护。

7.悬挑脚手架悬挑工字钢设置及锚固未按方案及规范施工;脚手架连墙杆件设置不足或随意拆除;脚手架开口部位未设置连续“之”字斜撑;部分节点漏扣,转角处缺立杆;斜坡处脚手架部分立杆悬空。

8.支模架专项方案与现场不符,轮扣式支撑架施工方案未按《广东省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编制,未按要求在外围位置连续竖向剪刀撑(楼板墙柱同时浇筑时)。

9.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正确执行TN-S系统;部分用电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或一开关箱控制多台设备,使用家用插座。

(四)施工机械专项

1.部分工地起重机械基础施工方案中无基础承台尺寸数据,或承台尺寸、钢筋直径、混凝土强度等级与设备使用说明书不符,塔吊基础积水。

2.塔机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塔机无法360度自由回转;主钢丝绳或小车钢丝绳断股严重、机械联锁失效,部分安全保险装置失效;标准节或其他部位螺栓连接松动或螺杆长度不足;采用花篮螺栓连接引进平台拉杆未按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3.部分工地安装告知办理滞后;

4.部分工地起重机械档案未按一机一档规整,检查时不能提供相应资料;

5.部分起重机械安装后未检测或达到最大高度后未检测;

6.起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通知书与检测报告不符;部分检测报告结论为“复检合格”,现场却只有一次检测记录;个别检测报告中检验依据年号错误;未按照粤建质函〔20182459号文要求接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平台。

(五)施工扬尘治理方面

部分项目围挡未封闭连续设置,大门未设置洗车槽并严格落实进出车辆冲洗管理;场内主要道路和加工场地未硬化;易造成扬尘的裸土未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施工现场未在建筑围挡上、外脚手架上、场内主要道路两边(移动)设置喷雾立体降尘装置;场内建筑垃圾无垃圾池,未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并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施工现场未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及在线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或监控(测)设备未与市平台实时联网在线。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带班检查工作职责,及时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各施工、监理企业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有关专项行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将企业或项目的自查自纠报告上报辖区质安站备案。

2、严格执行《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审图机构的监督指导。

3、加强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等规定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系统、扬尘监控系统的实施。

4、从混凝土强度实体抽测情况反映,混凝土质量有明显下降,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63号要求,开展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督促企业落实商品混凝土进场验收、混凝土试件留置、养护及全过程见证取样送检管理。严厉打击不按设计配合比生产、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加水、梁柱节点高强度混凝土浇筑无质量保证措施等行为,加大混凝土实体抽测、混凝土抽检的力度,确保我市房屋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

5、针对市外老旧起重机械流入我市等问题,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58号)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更严格有效的管控措施,严禁建筑工地使用报废机、拼装机。采用第三方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监督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6、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各县区住建局要将文明施工、施工扬尘治理和创文工作当做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要求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整治“6100%”要求,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促进我市房屋市政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7、各县区住建局、各级质安站、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结合这次检查认真进行总结,对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严格按规范、标准落实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住建局、质安站要跟踪落实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处罚情况及时上报我局。

 

附:2019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管控综合检查整改问题一览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