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我市建筑行业较为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信用等级,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河源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良好行为记分标准》、《河源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分标准》,现予发布。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向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信息与建筑节能科反映。
附件:1. 河源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2. 河源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