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通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选取我市二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我市某客运站项目工程于2025年5月7日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直接发包给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期间未组织公开招标,属于“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规定。
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9月将本项目以上违规行为及调查取证材料移送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由其依法开展行政调查处理程序。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5年10月20日对某有限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处罚人民币伍万叁仟捌百伍拾陆元整。
案例二:2021年8月12日,某政府项目代建中心代建的某三通一平工程项目,项目总金额约为961.68万元,该项目于2021年8月12日公开招标,2021年1月进场施工,8月份已完成场地平整工作,2022年3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存在先施工后招投标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2025年6月20日,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将该线索移交给属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